经菏泽市人民政府同意,菏泽家政职业学院面向全市公开招聘部分中级以上职称医护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在菏泽市国办或民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工作满三年以上;与用人单位签订用人合同并能够提供原始工资发放凭证,由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
5、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医学专业以上学历;
6、相应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招聘岗位、计划和专业要求
本次招聘全部确定为教学岗位。招聘计划10人,其中临床医学4人(包括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口腔医学);护理学6人。专业要求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为准。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由本人持相关证件到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月4日-6日
报名地点:菏泽家政职业学院人事处414房间
2、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在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指导下,由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报名人员,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本人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人合同以及其他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相关证明(工资单或养老保险手册)。
3、缴费及发放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2015年1月8日8:00-17:00到菏泽家政职业学院人事处,缴纳面试考务费,领取准考证。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五、面试内容和方法
1、面试内容
临床医学专业考查临床医学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护理专业考查护理专业基础知识。重点测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储备等。
2、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时间10-15分钟。试讲试题于面试前2小时发放。
3、面试命题
由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委托外地相关资质部门按保密要求进行封闭命制。
4、面试考官的确定
由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统一从外地聘请。担任面试的考官要求素质高、严守秘密、公道正派、心理健康、熟悉面试工作制度和程序。
5、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6、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按60分掌握。如果同一专业出现2名及以上成绩相同者,按职称、第一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六、体检与考核
按照面试成绩,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考核。
考核工作在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菏泽家政职业学院组织进行。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复核其应聘资格和应回避情况。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工作结束后,报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审查备案。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应聘人员空缺,可从同专业应聘的其他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菏泽市直事业单位编制,办理调档、工资关系转移等调动手续。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将邀请市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
咨询电话:0530-4682005 4682131